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免费婚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遗传性疾病、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提高我区出生人口素质,切实落实优生优育人口政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婚检对象及婚检地点
有一方户口在天元区的即将登记结婚的育龄男女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男女双方可享受免费。
二、免费婚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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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女方) |
检查项目(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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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
体格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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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筛查 |
梅毒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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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
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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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常规+镜检 |
尿常规+镜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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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透 |
胸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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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筛查 |
艾滋病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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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筛查 |
淋病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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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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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带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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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均为免费检查项目,被检对象自愿要求增加的检查项目费用需个人承担,区妇幼保健所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免费婚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部门协调、基层落实、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宣传发动
由区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等部门牵头,区妇幼保健所具体实施,印发免费婚检宣传资料,交各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等单位,加大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免费婚检家喻户晓,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婚检的自觉性。
(三)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免费婚检的技术指导及依法监管工作,区妇幼保健所承担免费婚检具体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婚检场地、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区民政局要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在办理婚姻登记中须查验区妇幼保健所出示的婚检证明;区计生局要将免费婚检作为优生优育、提高全区人口出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的宣传发动落实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计生工作的考核内容,辖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使免费婚检工作惠泽广大民众。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