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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1、本人申请。凡外出的流动人员(男18-55周岁,女15-49周岁),外出前必须先到村计生专干处领取并填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村审核。外出流动人员将填好的审批表交给村计生专干审核。村计生专干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参加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中的孕检对象办证前持审批表及本人身份证到乡计生服务所参加孕检,落实有效节育(补救)措施,并由乡计生服务所开具孕检证明。

  4、签定合同。孕检对象孕检后,到乡计生办签订计生合同,并按要求交纳合同保证金。

  5、审批发证。孕检对象持审批表、身份证、孕检证和计生合同,其它外出流动人员持审批表和身份证到乡流动人员管理员外办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乡流动人口管理员接到外出人员的申请材料后,一个星期内审批发证。

  6、孕检和年检。外出孕检对象每年按计生合同规定,一、三季度回乡参加孕检证明各1份。所有外出流动人员每年一季度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年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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