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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卫生许可证须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一、经营业主提交资料
  1、本人两寸相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50岁以下妇女须带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门面租赁合同 、(幼儿园、旅店、大型商场等)消防认可书。
  3、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体现三防、设施、设备、周边环境、面积等)。
  4、特殊行业提交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配方。
  5、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或花名册。
  6、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度。
  7、区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表复印件

  二、卫生监督所承办要求
  1、经营业主在公共卫生监督科领取许可证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
  2、交费:依据湘价费(1996)45号、(2003)44号。
  3、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按各行业管理要求下发行业管理资料,完善内部管理。
  4、现场检查验收。
  5、办理卫生许可证。每周二、四下午2:30-5:30   夏季时间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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