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栗雨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元区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06〕1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村干部绩效考核补充细则〉的通知》(天政办发[2008]6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区政府办会同群丰镇、马家河镇、栗雨街道办事处、组织部、农村工作局、民政局、水利局、计生局、纪委(监察局)、综治办、治理违法建设监察大队、妇联、信访局、文体局、司法局、安监局、交管站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6个考核小组,对全区30个村113名村干部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考核组考核、考核办综合、区政府审定后,群丰镇湘云村,马家河镇金龙村、泉源村和太高村,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较好,社会反响、群众评价较高,获市、区有关单位表彰较多,其村干部的考核分数均在100分以上。群丰镇湘滨村、高台岭村、白莲村、竹溪村、新文村、栗山村,马家河镇万丰村、月塘村、仙岭村,因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而被“一票否决”。村干部绩效考核最高得分111.1分,最低分为85.6分。考核分数在100分及以上的村干部24人,考核分数在90—100分(含90分)的村干部66人,考核分数在80—90分的村干部23人,分别占被考核村干部的21.2%、58.4%、20.4%。考核中,因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受到市、区有关单位奖励而加分的村干部70人,其中最高加分12分;因综治工作受到通报批评、计生工作被否决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减分的村干部32人。年终发放年度绩效报酬金时,80名村干部全额领取了年度绩效报酬金;21名村干部因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被全额扣除了年度绩效报酬金。
二、考核结果
(一)考核分数在100分及以上的村干部
群 丰 镇(9人):
杨正双 包跃献 刘水良 罗海清 梁启超
杨战立 王纯光 罗文斌 姜小英
马家河镇(14人):
周仁端 龙友根 龙 文 罗小平 罗 平
罗友春 黄兴明 彭志坚 罗扬赞 罗亚利
彭卫军 罗 军 严伏军 罗新华
栗雨街道(1人):
王树根
(二)考核分数在90—100分(含90分)的村干部
群 丰 镇(37人):
黄运根 郭法政 包晓林 姜艳芳 包志新
李术光 王建江 袁最申 殷 明 王彩兵
殷建安 王群波 邓蝶辉 王永红 谭希平
刘明英 罗海池 黄雨露 刘芝元 谭峥嵘
黄贡质 王雪容 袁子舜 袁占良 李玲君
陈长青 谭立明 钱国光 刘术德 刘菊怀
向泽林 谭清伟 谭耀光 万志军 李达传
刘光明 楚伯良
马家河镇(22人):
付建光 罗姿英 郭燕纯 郭桂东 黄大明
黄友湘 包建平 王素文 郭正高 胡友芝
胡立秋 刘兴汉 罗立红 郭国荣 郭日平
李 永 罗清芝 杨松桂 罗雄杰 谭顶辉
胡爱萍 易兴池
栗雨街道(7人):
黄先红 王 念 王彩凤 王铁辉 王大明
王发明 刘国华
(三)考核分数在80—90分的村干部
群 丰 镇(7人):
周水强 黄志安 黄冬元 黄爱国 刘四元
陈大火 袁志高
马家河镇(8人):
黄立红 谭学伟 范美珍 王雪梅 王兴海
熊世其 罗如泉 郭柳惠
栗雨街道(8人):
易作宇 刘衡湘 黄爱良 龙和艳 陈志明
胡 建 胡 珊 龙建强
三、考核加分、减分情况
(一)因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曾受到市、区有关单位表彰
而加分的村干部
群 丰 镇(25人):
姜艳芳 包跃献 刘水良 罗海清 袁最申
邓蝶辉 王彩兵 梁启超 杨战立 王永红
刘明英 黄雨露 王纯光 罗海池 刘芝元
黄贡质 黄爱国 刘四元 罗文斌 钱国光
王建江 李术光 姜小英 郭法政 刘光明
马家河镇(23人):
罗姿英 周仁端 龙友根 龙 文 罗小平
黄大明 黄友湘 包建平 王素文 郭正高
胡友芝 胡立秋 黄立红 郭日平 罗 平
黄兴明 彭志坚 罗扬赞 罗亚利 彭卫国
罗 军 严伏军 罗新华
栗雨街道(12人):
王树根 黄先红 王 念 王彩凤 王铁辉
王大明 王发明 刘国华 易作宇 刘衡湘
黄爱良 龙和艳
(二)因综治工作受到通报批评、计生工作被否决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减分的村干部
群 丰 镇:20人
马家河镇:8人
栗雨街道:4人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