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8年度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 告
株洲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编制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天元区政府办公室认真总结并撰写了《2008年度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经区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后,现予上报。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度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株政办发〔2008〕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制而成。
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设想等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条例》颁布后,区人民政府及时对学习培训、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的责任,牵头指导并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牵头负责搭建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区档案局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两镇三办、区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区、镇(办事处)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为深入贯彻《条例》,我区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培训计划。区政府办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条例》培训班和研讨会,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函〔2008〕23号),组织全区48个单位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有关要求等。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天政办函〔2008〕24号),明确了编制的原则、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分赴有关单位和镇(办事处)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编制并上网公布行政职权目录和办事流程图。
(四)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区政府办相继制定了《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天元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天元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天元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12项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并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08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天元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公开窗口受理,并当场给予答复。截至目前,尚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部门对《条例》的学习培训不够重视,宣传贯彻还不够“实”。二是少数单位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政府信息偏重于通过网站公开和发布,公开的形式和途径还不够“多”。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工作的制度还不够“全”。
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设想
2009年,我区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以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到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交流和贯彻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全区各级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发布,尽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特别是在对内公开上下功夫,做文章。认真抓好新拟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镇(办事处)、各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着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五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而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