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函〔2009〕45号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托天元区消防大队组建全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成
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中国移动株洲分公司、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等专业应急队组成,区应急救援大队的主要领导由天元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队伍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统一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各专业救援应急设备制造企事业和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二、工作职责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天元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对确需政府解决的经费,由区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物资由区政府统一组织提供。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