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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实施方案
 
各镇、办事处,行政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切实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考评结果公正公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评依据
《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株府法发[201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32号)
二、考评对象
各镇、办事处,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考评时间
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分阶段进行。
四、参与考评单位
区法制办、区人大内司委、区监察局
五、考评步骤
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1年12月12-15日,对部分单位进行集中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2月12日上午8:30-12:00
考评单位: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农村工作局、区民宗办、区残联
考评地点:区政府五楼六会议室
考评组人员:区法制办领导及科室相关人员
12月13日上午8:30-12:00
考评单位:区事业登记管理局、区保密局、区人防办、区档案局、区商务局(粮食局)
考评地点:区政府五楼六会议室
考评组人员:区法制办领导及科室相关人员
12月14号上午8:30-12:00
考评单位:区文体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局(物价、统计)
考评地点:区政府五楼六会议室
考评组人员:区法制办领导及科室相关人员
考评方式:
1、各考评单位汇报2011年依法行政情况
2、考评组人员检查台账资料及案卷
3、情况反馈及点评
请各被考评单位按考核方案细则要求、将2011年度依法行政总结及报告(10份)、自评分表、台账资料和案卷一并带到考评点供考评查阅。
(二)第二阶段:2011年12月15日-12月20(具体到单位考核时间各组另行通知)
1、考核单位: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建设局
组长:徐向荣
2、考核单位:城管局、拆违大队、卫生局、计生局
组长:罗禹靖
3、考核单位:群丰镇、马家河镇、栗雨办事处、泰山办事处、嵩山办事处
组长:徐向荣
考评小组不当场评分,考核结束后由各组结合日常监督考核情况进行集体评议综合评分。
4、评议方式:采取听汇报、自评、现场查阅有关台账、案卷资料,结合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测评点的外部评议以及法制办日常评议情况进行评价。
六、具体要求
1、考评组及考评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评细则和考评标准,认真扎实地开展考评工作,力求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2、各考评组要认真做好考评记录,填写考核评议打分表。扣分的一定要详细记载扣分理由。
3、各考评组要认真收集被考评单位的有关资料,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情况总结。
4、各被考评单位要严格按照此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提供依法行政总结汇报材料、自评分表、依法行政情况统计表、台账、案卷等资料,配合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二O一一年 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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