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和国家土地政策的进一步收紧,如何节约使用园区土地、提高园区产出强度成为各类开发区高度关注的事情。目前,各类开发区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土地使用控制:一是适度调整园区规划,减少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占地;二是提高土地供应门槛,严格控制项目用地面积。但这两个方面都是对新开发用地的控制,对于株洲高新区这样建区时间较长、建成区面积较大的园区,发育不良企业在土地资源的浪费上也往往比较惊人,值得引起我们注意。
一、发育不良企业的成因。
建成区土地利用率偏低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长不大,大量预留用地闲置;二是企业倒闭,厂房空置。这两种情况都可以统称为发育不良企业所造成的园区土地利用率不高。发育不良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的存在,成为挚肘园区良性循环的一个重要因素。造成发育不良企业存在的原因比较多,我区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种:一是项目本身有问题。前期论证不够,缺乏科学性,项目建成之日就是企业关门之时。二是企业经营不善。这种情况最普遍,有的日常管理不善,导致长年亏损;有的市场开拓乏力,生产达不到设计规模;有的老产品市场逐年萎缩,新产品开发青黄不接。经过一段时间挣扎后,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很快败下阵来。三是母公司变故殃及新建项目。母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中途搁浅。
二、处置发育不良企业的主要做法。
目前,针对发育不良企业占地情况,各个开发区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区在处置这些不良项目上主要有下面一些做法:一是私人交易。主要由退出企业和进入企业之间洽谈,最后形成交易。二是政府牵线交易。园区内一些优质项目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发展空间已经不足,而不良项目的长期闲置土地正是我们的清理对象,于是相关交易得以促成。三是打包招商。对闲置的土地、厂房和设备等作为一个项目对外公开招商。
三、当前处置发育不良企业工作的难点
虽然在发育不良企业的退出工作上,政府和企业都做了不少的工作,但不可否认,目前退出效果并不是很好,工作进展速度不是很快。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退出积极性不高。当前高新区发展很快,土地增值快,增值潜力大,企业往往待价而沽。二是园区管理部门缺乏清退依据。当前,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关要求发育不良企业(非土地闲置)必须退出的相关法律或法规,企业退出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三是清退阻力比较大。对于闲置土地,高新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清理,但是企业往往籍以各种理由,使用各种办法搪塞推委;对于倒闭的空置企业,一般都以出租厂房的方式度日,拒绝退出。
四、建立良性退出机制的思考
当前,高新区招商工作已由“引资”向“选资”过渡,项目进区门槛大幅抬高。可以预见,今后园区不良项目的产生将大幅下降。但是,项目的“生老病死”也是自然规律,不良项目的产生必然会始终伴随园区的发展,所以加大对不良项目退出机制的研究,加强对不良项目退出的管理,是高新区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的工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敦促国家出台强制性政策或规定。目前,发育不良项目大面积浪费土地资源已是各类开发区遇到的普遍性难题,我们可以积极向国家的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争取出台相关的政策,对发育不良项目的退出进行规定。
2、高新区加强自身政策的制定。深入研究,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出发育不良项目的退出政策。在项目进区的同时,对项目退出时间、方式、土地增值收益进行约定,截断其土地增值收益,防止发育不良企业在浪费土地资源的同时享受高新区的发展成果。
3、加强企业的进退管理。一是加快已有发育不良项目的退出。积极联系各类投资商,采取收购、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尽快促成老项目的退出。二是加强对替入项目的管理。对通过私人交易替入的新项目,高新区应该积极介入管理,审定新项目是否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本身是否具有先进性,具有发展潜力,防止不良项目的再次形成。
4、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对于企业多年闲置的预留用地,顶住各种阻力,坚决按照相关政策收回,重新招商。在高新区的土地使用上,形成闲置则收回的习惯,树立高效节约用地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