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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在行动

作者:周媛 胡践红 来源:株洲高新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过去,戒毒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事,办事处、社区主要是宣传为主,现在我们直接参与,比如把吸毒人员纳入低保,帮助他们实现就业等。” 谈到社区戒毒,天元区嵩山街道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
  去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确立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由此,嵩山路办事处成为试点单位。

社区牵头,全民动员
  据了解,该区在网的有220名吸毒人员,他们散布在社会上,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潜在威胁。
长期以来,该区各基层组织积极开展戒毒帮教,一批“无毒社区”被命名,相当一部分吸毒人员被挽救。此次“社区戒毒”含义更广,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参照相关标准,嵩山路办事处建立了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局,司法局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构,确定了9名社区戒毒工作对象,并按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划分,公安、司法行政、卫生、民政和劳动行政等职能部门和青年志愿者、工青妇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帮教。
  嵩山路办事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成立由其家属、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监护小组,督促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培训制度、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制度等。

以情暖人,贴心关怀
  “过去,吸毒人员基本等同于违法人员。《禁毒法》实施以来,吸毒人员身份起了变化,具有了受害者、特殊病人、违法人员三重身份。”“他们大多数是弱势群体,我们应该用关爱和宽容去接纳他们回到社会里”,“禁毒大队负责人这样认为。
  据了解,吸毒人员与其他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是,他们往往只与毒友这一个圈子接触。所以回归社会之后,面临的是生存的难题,找不到工作、跟社会无法融合,很容易”走旧路”。
  “攻心为上”。大坪社区党支部书记赵红梅在禁毒方面有自己的一套。她认为对一个毒瘾较深的矫正对象,单靠做思想工作是不够的,必须以情动人,全方位给予贴心关怀。
  大坪社区有一位姓周的男性吸毒人员,年过半百还单身一人,强制戒毒后又找不到工作,生活十分困窘。为帮助他重拾生活信心,赵红梅通过社区为他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多次带他参与现场招聘;还与他的家人进行协调,让他和母亲住到一起。这样,周某不仅得到了母亲的细心照顾,而且原来居住的房子还能获得一些租金。“多亏社区拉一把啊”,现在,周某生活正常,思想稳定,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先和赵红梅交流,并定期向社区汇报。

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据了解,社区戒毒在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实现起来难度比较大。吸毒人员往往是特殊人群,与家庭、社会关系不和睦,而且缺乏经济来源、生活比较困窘等,这对于人手紧张,经费有限的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处来说,长期实施扶助、监管是一条艰辛的路。
  一年来,嵩山路办事处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攻坚克难,有条不紊地展开社区戒毒,为其全面铺开提供了可借鉴的运作模式,得到了省公安厅的肯定和推介。
  今年,该区确定嵩山路街道办事处、马家河镇作为社区戒毒工作单位,继续开展该项工作,以点到面整体推进全民禁毒。该项工作从6月至8月,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摸排、全面开展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将建立起有办公场所、有领导班子、有工作队伍、有制度措施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形成相关工作模式。
  更多的戒毒人员,将在社区这个“相对自由”的天地里感受社会的关爱,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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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文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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