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株洲高新网
>>
资讯中心
>>
综合资讯
>>
深度报道>>
特殊的“家访”档案
特殊的“家访”档案
- 作者:刘赛 刘黎明 来源:株洲新区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
“阿姨,我现在学习有进步了,老师还表扬我了呢!”3月2日是个星期天,上午,天元区检察院公诉科的女检察官李蓉芬来了小乾的家里,这已是她这三次来到这里了。一进门,小乾就向李蓉芬汇报了自己的学习情况。
“那现在还玩电游吗?”
“已经不玩了!”小乾羞羞地说。
看到自己儿子的变化,王先生感动地说:“是检察官救了我的孩子!”
一年前,16岁的小乾是我市一所中学的初二学生,按他的话来说,学习是件很痛苦的事情,而电游才是他的寄托和乐趣。由于缺钱上网,他动起了歪脑筋,因为盗窃通信电缆线被“请”进了区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官李蓉芬承办了该案。在沟通的过程中,她发现小乾虽然爱玩,但本性并不坏,李蓉芬决定帮帮他。她与被害单位进行了沟通,在她的努力下,小乾获得了被害公司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小乾对被害单位的损失也进行了赔偿,检察院对小乾依法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过了许久,李蓉芬在一次走访中,发现小乾还是和原来一样整天泡在电游上。“当时我很意外”,李蓉芬说,“通过走访才知道,回到社会后,身边的同学不愿意接近他,父母也对他没了信心,结果他只能回到过去的生活中去。”李蓉芳随即向领导汇报。在征得同意后,李蓉芬将小乾作为了“家访”的对象,并为他建立了“家访”档案,针对他不同时期的表现,不定期地对他进行教育,并与其家人、学校老师、同学进行走访和交谈。
“像小乾这样的孩子,在别人眼里都是些‘坏孩子’”,该院党组成员、公诉科长马励介绍:“可是他们犯罪常常是懵懵懂懂,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就案办案,在他们回归社会后,往往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家庭的接纳,更容易‘旧病复发’,这正是我们最痛心的,也是我们建立家访档案的初衷。”
据天元区检察院刘新文检察长介绍说,从2007年开始,该院本着预防、惩治、挽救的原则,尝试性地对那些判免刑、缓刑、相对不诉、绝对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定期家访,并为他们建立“家访档案”,动态纪录他们的各项表现,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及时进行谈话。检察官们帮助他们分析走向犯罪道路的真正原因,温和但不失严峻地对他们进行思想上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给其家庭、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真正寓教于审,以情以理促使其感化。“家访”帮教的期限,一般定为一年,一年以后如果效果较好,则结束帮教;如果效果不明显,则视情况延长帮教期限,或者寻找其他有效途径。
“个人自身教育固然重要,但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小视。”马励说,“过去我们也遇到过一些‘屡教不改’的孩子,他们在初犯很想学好,但家长的冷淡、社会的歧视又使他们不得不回到原来的圈子里,想想真让我惋惜!”为了避免这一情况,检察官们将“家访”的范围扩展到了家庭和学校。真诚耐心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家长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的责任,使未成年罪犯真正回归社会时,有一个良好的接收他们重新开始的依托。
该院还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对在校学生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使未成年人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让他们明辨是非,明白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将预防工作做到前面。同时他们还和学校一起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教会学生学会包容失足同学,不冷淡,不歧视,给失足未成年人一个净化的成长环境。
定期家访、建立家访档案带来很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已经为8名未成年人建立了家访档案。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上一篇:电子信息产业大有可为[ 03-25 ]下一篇:天元公安“大走访”中的“小故事”[ 04-13 ]
栏目编辑:文洁丽
【字体:小 大】【收藏】【打印文章】【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