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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天元区为失地农民撑起“保护伞”

作者:钟联明 贺文华 杨成之 来源:《株洲日报》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本报讯 农民没有了土地,就有可能没有收入,甚至没有饭吃。天元区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让他们失有所补、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学有所教,成为全省该制度最完善、实施最早、投入最多的区(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近日到该区调研,充分肯定了其做法。

  据悉,天元区是我市被征地农民人数最多的县(市)区。全市约有被征地农民1.2万人,其中9000多人在该区。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长远生计问题,成为该区“两型社会”建设和实现跨越发展的一大难题。

  按照“方案符合政策,群众能够接受,财政能保运转”的原则,该区出台系列文件,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他们的养老、医疗、过渡生活补助、老年生活费等均有周到安排。
对失地农民在参加农垦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时,提供了幅度比较大、时间比较长的补贴。凡参加农垦保险的人员,均可享受到最多15年的个人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标准的四分之三,成为全省惟一的区(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也可享受5至12年的缴费补贴,高于全省统一政策的补贴时间。
对失地农民采取保障水平比较高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个人只需按缴费基数的2%缴费;对高于45至55岁的女性、50至60岁的男性,设置了生活补助制度;对未能享受养老保险的老年人,设置了老年生活补助制度。1至10月,该区已有6500多人次的被征地人员办理了各项基本生活保障业务,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生活补助费、医疗费等900万元,受到失地人员的欢迎。

  同时,该区切实做好失地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工作。采取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形式,确保他们有岗位可上、有工资可拿。1至10月,共举办培训班30期、专场招聘会3场,推荐求职人员5300多人次,介绍成功28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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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周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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